2022年4月29日,广西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涉及“服务业、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疫情防控、保障措施”等8方面、48条纾困扶持和疫情防控措施,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若干政策措施》,除了提出服务业普惠性的11项措施外,专门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道路运输行业,提出了5条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道路运输行业纾困措施。
一是2022年,落实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政策。
二是2022年按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
三是2022年争取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四是鼓励地方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
五是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动态监控数据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船舶等资产。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企业清单供金融机构参考。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蔡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