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8月17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该工作方案聚焦“风险隐患见底、问题整治彻底、责任落实到底、运行管控筑底”的目标任务,按年度分为三个阶段,分步骤制定工作方案,压实行动,深入推进道路运输三年整治行动走深走实。第一阶段自今年6月起至12月,以“运政数据、车辆监控、继续教育、电子运单、治超平台”等行业监管平台信息为依据,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特别是针对“两客一危”企业和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协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2021年为集中攻坚的第二阶段,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提出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以重点突破带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巩固提升第三阶段即2022年,要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及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构建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突出道路运输特点,紧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署的7项任务分工,在工作方案中实化细化行动任务清单。按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城市客运管理、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6个行业,列出27项具体工作措施,倒排工期,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工作责任。
工作方案中还明确了工作机构及运行保障机制。成立以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任、书记任组长,中心其他领导任副组长,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东兴、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道路运输三年整治行动的会议、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制度措施,建立专项整治行动的运行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