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道路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突出思想认识、政治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行业发展实际,强化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开展问题线索的摸底排查,借助行业优势组织舆论宣传活动,助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一季度,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共排查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6条,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7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领导重视,为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立即召开局行政办公会议,学习传达和领会上级部门有关扫黑除恶政策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及时成立局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负责制,建立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局办公室牵头协调督促的工作机制。全区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动担当,迅速行动,累计召开专题会议38次,相继成立工作机构,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机制基础。
二是制定文件,为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指明了重点方向。印发《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道路运输领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等事项,明确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涉及运政执法领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要职责、工作重点,明确要求盯紧6大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核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为推进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成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积极摸排,确保了行业扫黑除恶重点任务的落地。开展自查。严格对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督促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进一步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扛起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开展检查督查。结合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派出5个扫黑除恶督导检查组,检查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落实。开展线索摸排。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辖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城市客运、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维修检测等领域的生产经营,以及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打击非法运输经营和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开展线索摸排核查;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深入运输企业开展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排查和移交了有影响的柳州市出租汽车和全州县道路客运行业涉黑涉恶势力的问题线索。通过排查行业涉黑涉恶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接到的群众信访举报信件数量,同比下降50%。强化日常监管。一季度,全区运政执法共检查车辆13.3万辆次,查处违法车辆6362辆次,暂扣营运证2213本,暂扣车辆1092辆次,注销经营许可证98本,有力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效保障了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宣传,为行业扫黑除恶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全行业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借助门户网站、报刊、电子屏幕等媒介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覆盖面,共悬挂横幅1460多条,利用站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25000余条次,在客运班车上粘贴宣传标语近5000余条,持续在出租汽车、城市公交车LED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和测试,掌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特征和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内容。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了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