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多举措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乱象”整治工作。一是开展路面暗访检查。2月2日至14日,该处共派出暗访人员52人次,暗访出租汽车66辆,暗访发现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与驾驶员不符、出租汽车司机行车途中接听电话等问题,并当场予以纠正,及时将暗访发现的问题通报所属出租汽车企业,要求严肃整改。二是开展各类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各网络平台对舆论进行正面引导,收集网友意见建议;与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受媒体采访,介绍前期整治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通过出租汽车LED顶灯与车载设备,不间断宣传整治工作。截至2月14日,出租汽车LED滚动播出出租汽车有奖举报电话与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内容共10368次,覆盖市区运营的2398辆出租汽车。三是妥善处理出租汽车投诉。2月2日至2月14日,12328及2823695乘客热线电话涉及出租汽车投诉事项91起,主要投诉问题为出租汽车拒载、不打表、绕道、强行拼客、不使用文明用语等,其中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理86起,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理5起。四是制定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草拟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制度,明确驾驶员违规情节严重的应予以延期注册,不可上岗运营;草拟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将驾驶员因经营服务不规范或违法经营导致的诚信扣分与车辆经营权续营挂钩。五是加强协同配合。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行为信息交换,将违法行为计入企业及驾驶员诚信考核。组织出租汽车协会对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进行调研,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临时停靠点进行实地调查,规划临时停靠点。六是压实出租汽车公司经营主体责任。2月2日至2月14日,柳州市11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共派出232人次驻守汽车南站、汽车总站、火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区域,向驾驶员宣传经营服务规范,督促驾驶员文明行车、规范经营;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46次;对所属车辆车容车貌、车载设备等自查整改734辆次;对暗访检查、路面查处违规驾驶员整改51起;签订行业自律书或责任状2931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企业号、GPS语音短信、发放宣传册、播放LED屏和张贴宣传告示等方式,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宣传整治乱象工作要求和措施,共动员4794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