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注销超期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逾期未审验《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辖区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道运法函〔2017〕59号文件的要求,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行业管理基础信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所对本辖区核发的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了数据信息清理,发现截止2018年12月7日,部分道路普通货运和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且未申请延期换证、备案或注销手续,部分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逾期365天未进行年度审验,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具体业户名单和车牌号码详见附件1-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营业户可持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到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服务大厅重新提出申请,涉及处罚的应依法接受处罚,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接受处罚处理的,本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注销有效期过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逾期未审验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请辖区各经营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8214401。
特此公告。
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8年12月28日
/Data/2018/12/files/信息发布保密审查.jpg
/Data/2018/12/files/宾阳县黎塘辖区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证件超期需注销业户信息.xls
/Data/2018/12/files/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注销超期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逾期未审验《道路运输证》的公告1.jpg
/Data/2018/12/files/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注销超期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逾期未审验《道路运输证》的公告.jpg
/Data/2018/12/files/宾阳县黎塘辖区道路运输证逾期365天未审验需注销车辆信息.xls
"辖区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道运法函〔2017〕59号文件的要求,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行业管理基础信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所对本辖区核发的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了数据信息清理,发现截止2018年12月7日,部分道路普通货运和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且未申请延期换证、备案或注销手续,部分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逾期365天未进行年度审验,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具体业户名单和车牌号码详见附件1-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营业户可持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到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服务大厅重新提出申请,涉及处罚的应依法接受处罚,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接受处罚处理的,本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注销有效期过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逾期未审验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请辖区各经营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运政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8214401。
特此公告。
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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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2018/12/files/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注销超期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逾期未审验《道路运输证》的公告1.jpg
/Data/2018/12/files/宾阳县黎塘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注销超期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逾期未审验《道路运输证》的公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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