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banner

全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迅速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

2018-10-26 00:0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工作部署要求,10月9日至10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别下发通知,重点部署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源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百吨王企业和货源单位情况核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0月19日,组织召开道路运输行业治理货车超载超限运输工作专题会议,重点研究部署南宁、钦州、河池、百色市落实超限“百吨王”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核查和统计辖区“百吨王”运输企业和货运源头单位情况,通过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强化运输市场监管,对问题企业依法处罚。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等工作。10月22日,河池市运输管理处在金城江区启动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源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当天共对3家道路货运企业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动态监控管理、车辆维护保养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10月22日凌晨,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交警、城管等部门在邕武路扬尘治理联合执法卡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了6辆超载185%以上“百吨王”货运车辆。10月23日,钦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召开货车超限超载“百吨王”整治约谈会,要求辖区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约谈本地区“百吨王”运输企业,调查并确定“百吨王”车辆装载的货运源头及车辆行驶流向,明确重点整治场所,研究整治措施,联合公安、路政部门及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大“百吨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力度,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要求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警示教育,严禁超限超载。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上级部门通报钦州市2018年4月至9月“百吨王”货运超限超载行为涉及的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在线访客: 今日访问量: 昨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 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桂ICP备12005568号 网警备案号:450103020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