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banner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迅速部署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源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18-10-09 00:00
   “8•30”南宁交通事故、“9•26” 河池巴马交通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等自治区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陈鸿起、副厅长王劼耘、副厅长陆晓明分别就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作出了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8年第三次安全生产例会部署要求,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从2018年10月份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源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分三个阶段,其中9月28日至10月10日为部署阶段,10月11日至12月20日为全面开展阶段,12月21日至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重点就货运企业资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超限超载治理、车辆维护保养、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监管、违法处理及车辆、驾驶员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等9大内容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强化运输企业安全源头防范措施,狠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道路货物运输事故上升的势头,确保我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在线访客: 今日访问量: 昨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 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桂ICP备12005568号 网警备案号:450103020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