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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部署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道路运输工作

2018-09-19 00:00
   2018年中秋节(9月22日至9月24日)、“十一”国庆黄金周(10月1日至10月7日)即将来临,为做好节假日期间全区道路运输工作,保障运输安全畅通,满足群众出行需要,近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发了通知,对全区道路运输行业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道路运输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以及各道路运输企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工作机制,优化运输组织,不断提升道路运输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做好客流分析预测,合理安排运力,落实储备运力,保障运输顺畅,密切关注天气和道路通行状况,加强与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衔接,并根据客流及城乡消费市场变化情况及时合理的调整运输安排。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安全运行机制。四是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应对道路拥堵突发状况,及时了解路面交通管制动态信息,做好旅客疏运准备工作。五是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六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运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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