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关于注销超期无效的道路运输业户<经营许可证>、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各道路运输业户: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道运法函【2017】59号文件的要求,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行业管理基础信息,维护好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所对在本辖区所核发道路运输业户《经营许可证》、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了清查,发现部分《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逾期180天以上未办理更换或年审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有关规定,逾期未办理更换或年审手续的相关证照,属于无效证照。现责令持无效证照的经营业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5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补办相关手续,并依法接受处罚。逾期未办理的,我所将按相关规定注销其《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具体无效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清单附表如下查询。请各经营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可致电宾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咨询,联系电话:0771-8235737。
宾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8年4月25日
/Data/2018/04/files/宾阳县运管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2).pdf
/Data/2018/04/files/驾培经营许可证失效情况表.xls
/Data/2018/04/files/维修业户经营许可证失效情况表.xls
/Data/2018/04/files/货运经营许可证失效情况表.xls
/Data/2018/04/files/企业货车运输证逾期未审验.xls
/Data/2018/04/files/个体货车运输证逾期未审验.xls
/Data/2018/04/files/拖拉机逾期审验.xls
/Data/2018/04/files/三轮车失效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