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西道路运输
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3]786号)的精神,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14]145号)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区道路运输企业的委托,为更好地持续开展2018年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现就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送团体投保委托书。新的保险年度即将开始,为使我会顺利与有关保险企业商洽合作事宜,请各会员单位及时填写《2018年度团体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委托书》(见附件),团体投保委托期限统一定为1年。2018年度我会商洽的团体投保项目有: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普通货车的承运人责任险等业务。请各会员单位根据自身要求选择团体投保项目。
二、请各会员单位于2017年11月 3日前通过电子信箱gxrta@126.com或传真将委托书报送我会秘书处。联系人及电话:黄桃林 0771-5387920(传真)。
三、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2018年承运人责任险团体投保。及时做好承运人责任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以便落实2018年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
附件:《2018年度团体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委托书》
广西道路运输协会
2017年10月 23 日
附件:
2018年度团体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
委 托 书
广西道路运输协会:委 托 书
我公司自愿委托广西道路运输协会团体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为期 壹 年。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共有营运客车 辆 座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辆 吨;出租汽车 辆 位;城乡公交汽车 辆 座位;普通货车 辆 共 吨。决定全部在与广西道路运输协会签定承运人责任保险团体投保承保协议的保险公司中投保。
二、遵守承运人责任保险团体投保协议,不与广西道路运输协会签约的合作保险公司以外的其他保险公司签约。
三、履行险团体投保协议,做到应保不漏按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做好从业人员抗灾防险培训。
四、接受各级运管部门和广西道路运输协会的监督。
五、如实向广西道路运输协会报送投保季度汇总资料。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注:广西道路运输协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16号南方电网生活小区高层 综合楼2楼
邮编:530028电话/传真:0771-5387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