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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

2017-09-21 00:00
    9月19日,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会议由第十一届联席会议轮值主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承办。泛珠三角区域广东、广西、海南、四川、湖南、福建、江西、云南、贵州、重庆十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联席会议秘书处成员等50余人参加会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陆晓明、厅综合运输管理处处长胡华平及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张小健、党委书记罗华、副局长曾祥联出席会议。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书记罗华主持会议。
    会上,陆晓明副厅长致欢迎辞,并介绍了广西社会经济发展和交通运输工作情况,对新时期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提出了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席会议秘书处工作报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泛珠三角区域十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省际道路客运重点领域改革,优化道路客运资源配置,激活市场活力,提升道路客运发展质量和服务效能,适应人民群众出行的新期待和新需求。
    会议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开展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广东、福建、江西、重庆、四川、广西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会上作主题交流发言。与会代表重点围绕建立省际道路客运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搭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共享平台,推动互联网+道路运输行业新业态规制合作发展,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探索区域运游结合创新等议题进行热烈讨论,并达成了共识。
    会上,十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代表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十省(区、市)深化省际道路客运改革合作协议书》,就简化省际客运班线审批程序、规范省际客运班线管理、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作出共同约定。
    会议一致推选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为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联席会议轮值主席单位。
图为: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联席会议现场

图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陆晓明副厅长出席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区域道路运输合作发展联席会议并致辞

图为:泛珠三角区域广东、广西、海南、四川、湖南、福建、江西、云南、贵州、重庆十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代表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十省(区、市)深化省际道路客运改革合作协议书》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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