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banner

南宁市正式启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证件办理工作

2017-06-22 00:00
    615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操作规范》《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操作规范》和《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操作规范》,标志正式启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证件办理工作。上述规范对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平台、车辆、驾驶员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操作规范和办理流程指南等作了明确规定。办证申请地点为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交通窗口(高新区科园东五路6号)。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2017428日出台的《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驾驶员和车辆应在过渡期间(51日至730日,共3个月)取得相应资质;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在过渡期内按规定程序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手续,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人员予以清理。

在线访客: 今日访问量: 昨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 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桂ICP备12005568号 网警备案号:450103020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