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部署集中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2016年6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旨在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排查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品相关储存、作业、运输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采取企业全方位自查,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全面检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和专项整治的内容共5项,一是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措施是否执行到位。二是企业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是否有效运行并实时监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纠正并处理。三是是否存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是否存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是否掌握所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五是企业是否建立并适时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是否到位。并要求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到基层、到岗位。二是要将此次安全整治与其他专项行动相结合,切实推动各项专项工作纵深推进、精准发力,确保发现的隐患得到彻底整治,确保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要依法履行职责,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和考核,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四是要及时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并逐级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