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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布置全区道路运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015-05-27 00:00
    5月21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布置全区道路运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一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运输企业高度重视,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汛前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二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强与公路、气象、海洋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了解和掌握道路通行情况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督促辖区相关单位提早做好台风、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准备工作。三是各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及时了解掌握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等信息以及客运班线沿线道路受损情况,一旦获知因气候恶劣发生路面损坏以及发生塌方等不宜行车的情况时,要切实做好车辆绕行调整或停运等应对工作;对道路情况不明、气候恶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运线路,汽车客运站要坚决停止发班,及时向社会通告车辆运营调整情况,并向旅客做好解释工作。四是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重点加强驾驶人员的警示教育,严禁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教育驾驶人员在山区、夜间、大雾、大雨情况下,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杜绝冒险行车;在通过滑坡、崩塌、漫水路(桥)以及便桥、浮桥、简易桥等障碍路段和桥梁时,车上乘客、非当班驾驶员、乘务员必须下车步行通过,车辆必须减速慢行,必要时驾驶员应先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在相关人员引导下低速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五是在防汛抢险救灾期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调度应急运输车辆,确保抗洪救灾人员、物资以及社会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安全及时到位。六是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应对期间,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待命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将辖区内出现的汛情、险情、灾情以及抗灾、救灾等情况收集、整理和统计,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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