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该局领导班子、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黄天国局长主持。
会议邀请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讲师团团长李海荣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宣讲辅导。李海荣重点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四个环节阐述如何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宣讲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帮助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局党委书记庞福生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庞书记强调,广大干部职工在社会活动中拥有双重身份:当自己作为国家公民参加社会活动时,可按照“法不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办事;当自己代表单位履行职责时,则必须按照“法不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履行公务。当前,运管系统立法比较滞后,立法任务较为紧迫;惯性思维和习惯做法的干部较为普遍;运政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利用行政执法权寻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要求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要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开展工作,具体说就是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时,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只有这样,才不会突破底线、触碰红线,才不会犯错误。为此,必须学法、守法和用法。一在学法方面,要全面学,有针对性学,创造性地学,做全会精神的学习者,贯彻者,实践者。二在守法方面,要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绝不能以不懂法作为借口而不遵守法律、不依法办事。三在用法方面,要求干部职工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时,要用法律作为支撑,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单位的形象。

图为:党委理论中心组201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扩大)会现场

图为:党委理论中心组201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扩大)会现场
"会议邀请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讲师团团长李海荣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宣讲辅导。李海荣重点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四个环节阐述如何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宣讲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帮助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局党委书记庞福生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庞书记强调,广大干部职工在社会活动中拥有双重身份:当自己作为国家公民参加社会活动时,可按照“法不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办事;当自己代表单位履行职责时,则必须按照“法不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履行公务。当前,运管系统立法比较滞后,立法任务较为紧迫;惯性思维和习惯做法的干部较为普遍;运政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利用行政执法权寻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要求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要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开展工作,具体说就是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时,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只有这样,才不会突破底线、触碰红线,才不会犯错误。为此,必须学法、守法和用法。一在学法方面,要全面学,有针对性学,创造性地学,做全会精神的学习者,贯彻者,实践者。二在守法方面,要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绝不能以不懂法作为借口而不遵守法律、不依法办事。三在用法方面,要求干部职工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时,要用法律作为支撑,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单位的形象。

图为:党委理论中心组201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扩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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