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东兴口岸运管处正式统一更换行政执法制服及标志
2012年,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11]9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东兴、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列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试点单位的批复》(桂交法规函[2012]648号)精神,我处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成为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试点单位。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我处坚决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四统一”有关规定,分步骤抓紧落实。2013年2月1日,我处全体干部职工正式更换执法制服及标志,初步完成了“四统一”其中之一关于统一执法制服的工作。换装使我处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彻底改变了以往制服颜色、款式、标志等不一致的问题,为提高我处口岸交通运政执法形象起着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我处将继续按“四统一”有关规定,逐步完成各项工作布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