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道运客函〔2019〕18号
各市运管处,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为保障全区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正常运行,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稳定,我局决定将2019年7月31日前经营期限届满的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统一延长至2019年7月31日。在此期间,客运车辆持原有班车客运标志牌,结合新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附卡)一起使用有效。新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附卡)由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本通知和我局原核发的许可决定书制作,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请通知辖区道路客运企业及时更换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附卡),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