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贺州市行政审批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道路运输安全 稳定发展工作,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运行,现就我区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采取临时延期措施
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6日。延期办理期内,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不进行处罚。
二、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性能维护工作
延期办理期内,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开展车辆年审的道路运输车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及时做好车辆性能维护,特别要做好涉及车辆灯光、转向、制动、轮胎等安全系统和部件的性能维护,并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辆行驶安全。
三、推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审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引导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对所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网上年审,并及时审核。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在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可在全国范围内任意“三检合一”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