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道路运输企业:
2022年第三季度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组织方案申报通道已开启,请各接驳运输企业按照《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交运发〔2017〕208号)相关规定,于6月20日23:59前通过全国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平台(网址:http://lkys.cttic.cn/page/login.html)进行申报。因逾期无法补报,为免错过时间,请各接驳运输企业及时组织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