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推进全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已经进入全面攻坚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实现2019年新增622个建制村通客车、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的目标,如期完成《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确定的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性任务。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党干〔2019〕40号)开展建制村通客车专项活动的部署,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导联系制度。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河池、百色、南宁、崇左、贵港、钦州、桂林、梧州、贺州、防城港10个建制村通客车任务较重的地市(见附件1),负责该市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定期督促、问题的收集和协调、主题调研等事项。
二、建立全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进度旬报制度。根据2019年8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建一通”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组织各市交通运输局填报建制村通客车工程的统计”规定,从2019年8月起,每旬从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建制村通客车子系统中提取数据,自动生成各市2019年建制村通客车工作进度旬报表(见附件2)。以便于我局定期掌握各市建制村通客车工作进度,及时通报全区,抄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领导及综合运输管理处、建设管理处,并据各市进度研究工作措施。请各市安排专人按我局《关于试运行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建制村通客车子系统的通知》要求落实子系统数据申报工作。
三、规范建制村预约响应式通客车方式的公示牌内容。根据历次调研掌握的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对建制村预约响应式通客车公示牌的基本内容予以明确(各地在此基础上可增加适当图文内容,见附件3),其中建制村至所在乡镇的预约响应服务单程票价,按同里程的农村客运班车票价计算,以减轻群众出行负担,同时,为保障预约服务的正常运转,预约响应服务的运输价格与此单程票价之间的差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9号)“建立农村客运票价专项补贴制度”的要求,各地可从自治区下达的5万元/村的新增建制村通客车补助中给予运营企业专项补贴。通知下达后各市新增预约响应式通车建制村的公示牌,均须按此内容制作、公布。通知下达前制作的公示牌,各单位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损毁需更换的,也应按此内容重新制作。
四、规范建制村预约响应式通客车服务协议的示范文本。经吸纳各地现有建制村通客车协议、合同的经验做法,我局拟定了建制村预约响应式通客车服务协议的示范文本(各地在此基础上可增加适当内容,见附件4)。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组织运营企业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并存档备查。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建制村通客车工作联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