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政审批机构,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东兴、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精神,按《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14号),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印章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本单位正式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新印章,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启用印章和废止印章印模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