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运管处: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证件监管,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运输车辆、营运驾驶员等行业管理基础信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失效道路运输证件和逾期未进行车辆审验的《道路运输证》的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应立即行动,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查询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到期数据统计及清理”模块具备批量查询统计和批量导出功能)等方法、措施进行排查,全面清查辖区内失效道路运输证件(含有效期届满未延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和虽在3年有效期内但逾期未进行车辆审验的《道路运输证》,并结合实际分类处置。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各地要优先安排开展“两客一危”车辆排查清理工作,并对四类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县内客运班线)车辆进行核对并标记,我局将对失效的道路运输证件,通过系统先行注销,如发现误注销的,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从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恢复。
本次集中清理工作时间为2017年8月至11月,其中,“两客一危”车辆排查清理和对四类班线车辆进行核对并标记工作应于2017年10月底之前完成。
二、具体清理对象、范围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注销许可及相关证件。
1.经营者(业户)已消失、被有关部门关停、注销工商登记等的,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已报废(到达报废期限)、损坏不能使用、法律法规禁止(停止)使用(如禁用的黄标车)等的,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3.公民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年龄超过60周岁、已无相应机动车驾驶资格等的,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
(二)对失效的道路运输证件,通过发通知、公告等方式告知当事人(经营者),责令其停止经营、限期换证等;若持无效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1.逾期(各地依法自由裁量限期)未改正和换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依法撤销、吊销、注销其经营许可和证件。
2.逾期(各地依法自由裁量限期)未换领《道路运输证》的,依法注销证件。
3.逾期(失效之日起180日)未换领《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的,依法注销证件。
(三)对在发证之日起3年有效期内但逾期未进行车辆审验的《道路运输证》,要通过发通知、公告等方式告知当事人(经营者),责令其改正、限期(各地依法自由裁量期限)审验;逾期未改正(审验等)的,依法责令未审验车辆停止经营,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三、加强道路运输证件的事中事后监管,要通过媒体、报刊、门户网站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注销道路运输证件的信息,依法查处无证、持失效证件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我局科技信息管理科负责为各地清理工作和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注销证件公告详细清单等提供技术支持,为各市运管处开设我局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核账号,对各种失效证件和在3年有效期内但逾期未进行审验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四类班线车辆进行初步统计分析,并将初步分析结果发至各市运管处电子邮箱供参考。各地要加强与我局科技信息管理科的沟通、对接,结合本次清理工作,同步对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基础数据(经营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等)进行清理(如需批量注销,可通过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到期数据统计及清理功能模块”办理),以运管处为单位,经业务人员清查、科室负责人审核、处领导签发,进一步规范系统信息的录入、审核及更新,提高运政信息系统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审批机构对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五、请各市运管处于2017年10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将集中清理工作阶段性情况、全面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政策法规科,清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处理并反馈我局,确保行业稳定。
六、各地要结合清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证件监管。我局将优化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对失效道路运输证件和逾期未审验运输车辆的情况进行提示,各地要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七、随文将《桂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公告注销有效期失效和逾期未年度审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职责分工及流程》(见附件)印送你们,以供参考。
联系人及电话:闭克农(政策法规科),0771—2115436,电子邮箱:gxygjfzk@163.com;李道飞(科技信息管理科),0771—2115425;韦秋洁(交科院),0771—2115936;技术支持QQ群号:612946409。
附件:桂林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公告注销有效期失效和逾期
未年度审验道路运输许可证件职责分工及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