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行政办公会审议同意,现将《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办文〔2017〕22号)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按照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局办文、办会程序中。(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及局直属单位配合)
2.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桂交办法规〔2015〕15号)中的道路运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标准时,应通过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建议以供参考。必要时,还应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责任部门:牵头制定行业有关政策、标准的科室)
3.制定我局主动公开的基本目录,明确“五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根据目录按规定时限公开相关内容。(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及局直属单位配合)
4.逐步实现我局行政审批办理过程全公开,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结果等全面公开。(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牵头,旅客运输管理科、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科、科技信息管理科配合)
5.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办理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在案件办结7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处罚结果。(责任部门:承担行政处罚职能的局机关科室及局直属单位,科技信息管理科配合)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部门:有关文件起草科室,科技信息管理科配合)
2.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排,配合厅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3.及时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后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4.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三)推进审计和预决算公开。
1.按法定要求公开上级审计机关对我局审计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上级审计机关的同时,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责任部门:监察审计室、局直属单位)
2.按有关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等。(责任部门:财务管理科)
(四)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我局出台的重要政策,须制定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印发的7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发布。报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我局主要领导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应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政策解读材料应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执行口径、操作方法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等。(责任部门:牵头起草有关政策文件的科室)
2.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做好舆情回应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4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我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严格按时限要求回应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及局直属单位配合)
3.按时回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道路运输方面的业务留言。收到厅门户网站转办留言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网站留言、投诉等内容予以明确答复,并指明救济渠道。(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推进网上办事,编制网上办事事项目录,建立网上办事相关制度,推动我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应上网尽上网。(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科技信息管理科)
2.配合自治区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全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科技信息管理科)
3.定期对局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及抽查。(责任部门:办公室、科技信息管理科)
(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将有关道路运输方面的政府信息及时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关部门。(责任部门:各科室)
2.做好文件类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公开范围,我局各科室须在公文草拟过程中,通过广西运政公文系统发文流程明确文件公开属性,按要求修改广西运政公文系统程序,符合主动公开的要求。(责任部门:办公室、科技信息管理科)
3.主动公开的文件,均在文件成文日期下一行注明“(此件公开发布)”。标注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须由文件起草部门在广西运政公文系统发文首页说明理由,并经局领导审批。(责任部门:各科室)
4.主动公开的文件,在文件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具体公开程序及办法另行制定。(责任部门:科技信息管理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5.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时答复。对不同意公开的内容,主办业务科室要提出法定依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道路运输行业政府信息,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转为主动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办好政务公开日活动。
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配合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及局直属单位配合)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有关工作,并于2017年8月7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局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目标。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按照重点工作及分工要求,制定本科室、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将工作落到实处。请局直属各单位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本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至局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落实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抄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局各领导。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