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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广西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拟核定为AAA级企业名单公示

2018-04-04 00:00
    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精神,经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自评、市县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初评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核定,现将拟核定为AAA级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18年4月4日至4月13日止。
    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反映(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们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邮寄地址:南宁市滨湖路66号,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联系人:黄里锋,联系电话:0771-2115874。
/Data/2018/04/files/附件:2017年度广西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拟核定为AAA级企业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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