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至30日,由交通运输部、亚洲开发银行主办的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国际道路运输专题培训在青岛举办,旨在贯彻落实《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CBTA)和《关于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早期收获”的谅解备忘录》,进一步巩固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国际道路运输试运行成果,提高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参与跨境运输能力,助力国际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原二级巡视员许宝利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总工程师赵方德、亚行区域合作和贸易部贸易专家艾迪尚先生作开幕致辞。会议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秘书长高兮主持,来自全国160余家运输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培训。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三级调研员吴文羽,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宋健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东兴、友谊关、龙邦、平孟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相关国际道路客、货运输企业代表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亚洲开发银行大湄公河次区域便运协定实施项目组负责人大卫先生、亚洲开发银行区域合作和贸易部贸易专家艾迪尚先生、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刘婷女士及GMS国际道路运输试运行企业负责人等专家,深入阐述了GMS国际道路运输概况、实施便运协定以及重启“早期收获”的相关情况、下一步展望。专家们针对不同区域GMS国际道路运输所需文件、程序问题和面临挑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不同角度分享重启“早期收获”试运行经验,并与现场参会企业作互动交流。本次培训还邀请了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国际道路运输试运行的运营商及清关公司分享了试运行活动的收获。
《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是GMS六国之间(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共同签署以实现各成员国之间人员和货物运输便利化的措施。2018年3月,GMS六国政府共同签署《关于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早期收获”的谅解备忘录》,规定GMS国家车辆持GMS道路运输许可证和暂准入境单证(TAD)可沿指定线路在GMS各国之间自由跨境运输。
2023年12月,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第八次联合委员会会议各方达成共识,决定自2024年4月1日重启“早期收获”跨境运输业务并将“早期收获”谅解备忘录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关于增加<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议定书一的路线和出入境口岸的谅解备忘录》完成签署并自2023年12月13日起生效。2024年6月22日至27日,重启“早期收获”试运行客货运输车队从昆明出发,途径老挝、泰国,最终抵达柬埔寨金边。中方CBTA国际道路客货运输车辆首次进入泰国和柬埔寨,为日后常态化运营积累了经验。目前,CBTA“早期收获”区域内11条线路均已具备运营条件,客货运输车辆持相关证件可沿指定线路开展运输活动。其中新增的河内—河静—查洛口岸(越南)—纳包口岸(老挝)—他曲口岸(老挝)—那空帕侬口岸(泰国)—曼谷线路可与广西原有南宁—友谊关口岸(中国)—友谊口岸(越南)—河内连接,将可实现南宁-越南-老挝-泰国的跨境运输。
此次培训内涵丰富、收益匪浅,运输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要充分利用此次培训搭建的平台,更准确的理解和把握GMS国际道路运输相关政策要求,更好地参与CBTA框架下国际道路运输。广西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发挥交通运输开路先锋的作用,积极协调与越南等GMS国家间的跨境公路运输事宜,鼓励支持培育企业参与国际道路运输,助推南宁经越南到老挝、泰国、柬埔寨的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更便利,进一步畅通中国—中南半岛国际道路运输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