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证件监管,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运输车辆、营运驾驶员等行业管理基础信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评价指标》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将对超期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许可业户、迁出日期超过1年的的道路运输证在广西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予以清理。现将相关车辆数据公示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科技信息管理科(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覃宇昀 0771-2115425。
Email: ygjkjxxk@gxjtyst.cn
通讯地址: 南宁市厢竹大道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科技信息管理科 530021
附件1:超期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许可业户.xlsx
附件2:迁出日期超过1年.xlsx